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要求
1、临时用电工程
应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380/22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和三相五线制接零保护系统。
2、施工现场配电线路
(1)必须采用绝缘导线;
(2)导线截面应满足计算负荷要求和末端电压偏移 5%的要求;
(3)电缆配线应采用有专用保护线的电缆;
(4)架空线路的导线截面一般场所不得小于100m㎡(钢线)或16 m㎡(铝线),跨越公路、河道和在电力线路挡距内不得小于16 m㎡(钢线)或25 m㎡铝线;
(5)配电线路至配电装置的电源进线必须做固定连接,严禁做活动连接;(6)配电线路的绝缘电阴值不得小于1000ΩW;
(7)配电线路不得承受人为附加的非自然力。
3、施工现场采用配电线路架空敷设
(1)采用专用电线杆,电线杆应坚固和绝缘良好;
(2)线杆挡距不小于35m,挡距内无接头;
(3)线间距不小于0.3m;
(4)架空高度不小于距地面4m,距机动车道6m;距暂设工程顶端2.5m;距广播通讯线路1m;距0.4KV交叉电力线路1.2m;距10LV交叉电力线路2.5m;
(5)相序排列,用单横担架设时为L1、N、L2、L3、PE;当双横担架设时,上层横 为L1、L2、L3下层横担为L1、N、PE。
4、施工现场用电缆敷设
(1)电缆敷设采用直埋地或架空,严禁沿地面明设;
(2)埋地敷设深度不小于0.6m,并须覆盖硬质保护层,穿越建(构)筑物、道路及易受损伤场所时,须另加保护套瓷;
(3)架空敷设时应采用沿墙或电杆绝缘固定,电缆的最大弧垂处距地不得小于2.5m;
(4)电缆接头盒应设置于地面以上,并能防水、防尘、防腐和防机械损伤;
(5)在建工程内的临时电缆的敷设高度不得小于1.8m。
5、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负荷线
(1)应采用橡皮护套,铜芯软电缆;
(2)电缆的防护性能应与使用环境相适应;
(3)电缆芯线中有用作保护接零的黄/绿双色绝缘线;
(4)敷设应不受介质腐蚀和机械损伤;
(5)电缆无中间接头和扭结。
6、三相互线接零保护线要求
(1)保护线(PE线)的统一标志为黄/绿双色绝缘导线;
(2)PE线应自专用变压器,发电机中性点处或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进处的零线(N线)上引出;
(3)PE线的截面应不小于所对应的工作零线截面,并满足机械强度要求,与电气设备相接的PE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.5㎡的多股绝缘铜线。
7、外露导电部分的保护接零要求
(1)应做保护接零的机械设备;①电机、变压器、电焊机的金属外壳;②配电屏控制屏的金属框架;③配电箱、开关箱的金属箱体;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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